國立中興大學醫學院

國立中興大學醫學院

College of Medicine, 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

常見問題 FAQ

問:遺體捐贈有條件限制嗎?

答:有。
一、需要您的最近親屬同意,才能完成捐贈。親屬順序如下: (1)配偶 (2)子女 (3)父母 (4)兄弟姊妹
二、必須是 16 歲以上自然死亡或病故者。若 16 歲以下適宜捐贈者, 需有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。
三、本校會評估是否適合捐贈。

問:在臺灣無親屬者,可以辦理捐贈嗎?

答:可以,請書面指定在臺灣友人為聯絡人,經地方法院公證處公證。

問:已經簽了器官捐贈志願書,可否再簽大體捐贈志願書嗎?

答:捐贈者如果發生意外死亡,腦死判定後可以做器官捐贈,大體捐贈則是自然死亡或病故後才做捐贈,所以簽署兩項捐贈書是不衝突的。(可同時簽署兩項捐贈書,待實際發生時,視器捐小組評估後之結果,如器捐評估後可捐贈器官,因器官移植後傷口無法癒合,不能作防腐,故不能再大體捐贈;如器捐評估後只捐眼角膜,則可由醫生再評估是否能捐大體。)

問:器官移植後,大體可否捐贈給醫學院學生做教學解剖嗎?

答:器官移植後傷口無法癒合,不能作防腐,故不能再做教學解剖。

問:患有傳染病可以捐贈嗎?

答:法定傳染病(如愛滋病、淋病、梅毒、開放性肺結核、急性病毒性B、C型肝炎、新冠肺炎等)不可以捐贈。( 法定傳染病參照衛福部疾病管制署之公布 )
網址:https://www.cdc.gov.tw/Disease/Index

問:太胖或太瘦可以捐贈嗎?

答:超過或低於依身高計算的標準體重百分之三十者不適合捐贈。
標準體重參考公式
男性:身高cm-80×70%
女性:身高cm-70×60%

問:哪些情況不能捐贈?

答:自戕、溺斃、嚴重水腫、車禍、手術中往生、非在台灣本島內往生等。

問:大體教學結束後火化及骨灰安奉,家屬需要負擔多少費用?

答:家屬不需要負擔任何費用,從派車接運,到火化、安奉之費用由校方負擔。

問:生前未簽署捐贈志願書者,往生後家屬可否將其大體捐出?

答:可以的,家屬必須護送大體到院並且簽署相關捐贈同意書。

問:如何索取捐贈志願書

答:請電話本校告知地址( 04 ) 22840360轉733,或洽詢醫院社工單位,將為您寄上捐贈志願書簽署後寄回即可,本校接獲捐贈書,隨後寄上志願捐贈卡。

問:臨終前、往生後如何聯絡?

答:當捐贈者住院病危階段,請家屬致電本校 ( 04 ) 22840360轉733,告知捐贈者之所在醫院,本校與醫院相關人員連繫評估身體狀況是否適合捐贈。
適合捐贈者:如遇夜間或例假日無法取得死亡證明書正本時,大體務必先做冰存,以防腐壞,待家屬備妥死亡證明書正本二份再電話通知本校,會與家屬確認接運時間及地點後,派車接運大體,家屬可隨車護送。

問:如何取得死亡證明書?

答:

  1. 在醫院往生:由醫院開立死亡證明書。
  2. 出院後在家裡往生:出院時先向醫院申請乙種診斷書或病歷摘要,做為往生後開立死亡證明書之參考。(往生後可聯絡轄區內衛生所,做行政相驗)
  3. 在家裡往生:通知當地警察局做司法相驗,由檢察官開立地方法院檢察署屍體相驗證明書。

問:醫學院如何處理遺體?

答:

  1. 大體送達醫學院後,家屬相關捐贈文件填妥證明後立即做防腐措施。
  2. 防腐至少需要一年以上,才可做教學解剖,大體從防腐措施到教學結束、火化、安奉骨灰需要二年以上時間。
  3. 大體教學啟用前及入殮時有追思儀式。向學生簡介大體捐贈者生平事蹟,以喚起學生對大體老師之尊敬,培養視病如親之醫德。
  4. 大體火化後可選擇處理方式。 (家屬領回、學校全權處理安置或樹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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